用户名  [登录]
密    码  [注册]
|  联系管理员
关于做好我校2008年“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”工作的补充通知
来源:人类学系     作者:人类学系     编辑:区缵          校对:区缵     浏览数:1021     时间:2007-11-28

       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公派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》(留金出
〔2007〕3081号,见附件),结合我处已发的《关于做好我校2008年“国家建设高水平大
学公派研究生项目”工作的通知》(研院培养〔2007〕15号)内容,现将我校本项目工作
进度安排及申请人应提交材料明确如下:

一、为使申请者有更充裕的时间进行准备材料,我校项目工作进度安排如下:
1.2008年2月20日-3月10日: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
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,将下面第二大点中提及的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308室。

2.2008年3月15日左右: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评审。

3.2008年3月25日前:学校审核候选人网上信息,审核、整理书面申请材料,学校确定推
荐名单并提交留学基金委。

4.2008年5月:国家留学基金委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。

5.2008年9月起: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。

二、请申请人按时提交以下材料:
1.申请表主表

2.单位推荐意见表

3.正式邀请信/入学通知复印件

4.学费证明/费用证明 (如3.中有说明则无须另附)

5.联合培养计划(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人员提交)

6.成绩单复印件

7.最高学历/学位证书复印件

8.获奖证书复印件

9.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(如无可不附)

10.二级(含)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(推选单位留存)

(具体准备以上材料的要求请见国家留学网(http://www.csc.edu.cn)国家公派研究生
项目选派工作专栏。)

11. 中山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

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叠放提交,为方便整理请尽量少用钉书钉装订。

附件:国家留学基金委《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》